泛亚电竞法制晚报讯 健美运动员岳洋开淘宝网店销售健身营养品等,邀请百度健美吧吧主潘磊为其推广,工作两个月后潘磊辞职。岳洋称,潘磊自离开后,整日辱骂自己及网店,让网店经营遭受了严重的损失,故将潘磊起诉至法院,要求判令其道歉,辞去吧主职位,并赔偿2万余元。
潘磊称自己只是总结网友的言论并置顶。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,吧主有规范网络言论的责任,故一审判令潘磊赔偿2000元。
健美运动员岳洋曾多次参加国内大型健美泛亚电竞、大力士比赛,在业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。2011年岳洋与百度健美吧吧主潘磊相识,岳洋邀请潘磊帮助自己经营销售健身营养品、护具、健身服饰的淘宝店。后潘磊答应为岳洋工作,主要是通过吧主的身份,在健美吧内发帖推广该网点。
2012年7月,潘磊辞去网店的推广工作,岳洋为其结清此前工作的所有收入和提成。但自潘磊离开之日起,两人却由生意伙伴转而变成一对冤家。
岳洋说,“潘磊离开后,就开始通过百度健美贴吧宣扬我人品不端,已被中国大力士联盟永久除名,并称我经营的网店产品都是假货,没有进口许可。”岳洋称,不仅如此,潘磊还利用吧主身份将诋毁自己的帖子置顶,使得健美吧成为对自己的“批斗场”。
岳洋说,这给自己的名誉及网店的经营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,自己收到许多不明真相的粉丝、网店的买家及健美吧成员对他谩骂的留言、短信及电话,甚至人身威胁。“事后,我曾就此事与潘磊进行多次沟通,但他不但不放弃,反而更加肆无忌惮,甚至通过吧主的身份,封锁我在贴吧内的澄清解释。”
为了维护自身权益,岳洋将潘磊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潘磊停止侵权行为,并通过百度健美贴吧等网站及媒体公开道歉,辞去百度健美贴吧吧主职位,并删除吧内对自己名誉权诋毁的帖子,同时赔偿经济损失2.68万元。
潘磊辩称,不同意原告岳洋的诉讼请求。“2012年7月5日,我离开了岳洋的淘宝网店。8月中旬,网上出现了对岳洋的曝光帖,包括在他店内拍摄的视频,发帖的ID账号是新建立的账号。之后岳洋发了为自己辩解的帖子,也写了一些关于我的东西。”
潘磊说,在那几天里,整个贴吧都是谩骂和诋毁岳洋的帖子。他是健美吧的吧主,所以自己遵守了吧主协议,于2012年8月中旬删除了相关帖子。
而针对第一次曝光岳洋的视频,潘磊说他只是将大家说的内容做了总结帖子,将之前说过自己和岳洋的内容进行总结陈述,并将帖子置项,所有的言论都是自己在复述网友发表的言论。
至于岳洋所述健美吧对他通过留言和短信等方式进行谩骂,潘磊说他并不清楚,“这些均是因曝光的帖子引发的,不是因为我,我已经尽到吧主的义务,将他能够看到的帖子进行了删除。”
法院认为,公民、法人享有名誉权,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,禁止用侮辱、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、法人的名誉。
被告潘磊在任百度健美吧吧主期间,应遵守《吧主协议》,履行吧主的权利和义务。潘磊在网上发现有人曝光原告的淘宝网店的情况下,应履行吧主职责,规范网络言论,而不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总结性发帖,尤其是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,称原告已被中国大力士联盟永久除名。
鉴于潘磊的吧主身份,其发表该内容会造成原告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,故潘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,岳洋提出停止侵权行为、删除吧内对其名誉权诋毁之帖、并公开道歉的诉讼请求,法院予以支持,但道歉范围应以原侵权范围为限。
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网店经营损失的请求,法院认为,岳洋作为网店经营者,应允许消费者对其产品有不良评价,岳洋也认可他曾将产品标签撕下的事实,且在潘磊发帖之前网上也有曝光视频的传播,故经营损失与其自身经营的不规范有一定关系泛亚电竞。但称原告被中国大力士联盟永久除名的言论,对岳洋及其网店的信誉造成一定影响,故对此部分损失,法院酌情予以确定。
综上,西城法院判令被告潘磊在百度健美贴吧的显著位置泛亚电竞,就其未经核实发表原告已被中国大力士联盟永久除名一事道歉,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费2000元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